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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产品“硒”标准正式发布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5-06-26

 近日,广西质监局正式发布《富硒农产品硒含量分类要求》地方标准。

    标准规定,粮食类硒含量范围为0.15~0.50mg/kg,茶叶及茶制品类硒含量范围为0.25~4.00mg/kg,只有在标准值范围内才能称为“富硒”农产品。

    据悉,广西是富硒地区,经测定,仅南宁、钦州、北海、贵港一带富硒土壤面积就超过206.67公顷,是目前全国最大面积的连片富硒土壤,但因缺乏相应富硒农产品标准,产业发展受到制约。据广西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硒含量低于一定标准,会使市场上富硒农产品泛滥,鱼龙混杂,不利于市场监管。而硒含量过高,种植的成本会大幅度增加,产品售价就会过于昂贵,不利于销售。标准的实施,将为广西富硒农产品产业提供参考,对突破产业发展瓶颈有极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