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补硒指定产品初审结果公示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6-01-30
依据《湖南省补硒指定产品评审办法(试行)》专家小组提出“湖南省补硒指定产品”必须符合五个基本条件:1、申报资料齐备,有湖南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2、具有相关机构认定颁证的所申报产品的生产资质; 3、产品是湖南人膳食结构的主要食物(如: 大米、肉、蛋等);4、含硒量高于国标规定营养素[富]的要求,不改变饮食习惯就能达到日必须摄入硒要求(如: 大米硒>0.15、蛋>0.3、肉>0.15、面、粉>0.15等);5、卫生指标(污染物、毒素、农药和抗生素残留等)优于国标20%以上。
44款申报产品中20款产品通过“湖南省补硒指定产品”初审,9款产品通过“湖南省补硒推荐产品”初审。湖南省富硒生物产业协会将再次组织公示产品送检。最终评审结果将进行公示,现将初审通过名单向社会予以公示:
湖南省富硒生物产业协会
201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