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银保”助推富硒产业发展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6-10-21
10月21日,湖南省富硒生物产业协会与省邮政储蓄银行三农金融部进行服务对接。省邮储银行三农金融部副总经理黄文晖,金融产品经理钟向宇,省协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杨俊,省农业委原副巡视员、省富硒生物产业协会特聘专家黄永明,“1223”富硒工程主体承接单位湖南省硒之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刘金欣进行座谈。
省邮储银行三农金融部副总经理黄文晖(中)金融产品经理钟向宇(左)湖南省富硒生物产业协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杨俊(右)
会上,执行会长兼秘书长杨俊就三农金融部对我协会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就省政府、省农业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等部门对支持省富硒产业协会工作以及协会主办的湖南功能农业高峰论坛,省会员单位参与“1223”富硒工程,会员单位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了介绍。三农金融部副总经理黄文晖,金融产品经理钟向宇就省邮储银行推出的“财银保”产品服务我协会会员单位进行深入交流。省邮储银行三农金融部专程深入一线组织省市县三级单位负责同志专门对富硒产业发展资金需求情况进行调研,并实地考察我会员单位张家界隆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准备对省协会会员单位进行第一笔“财银保”产品授信放贷,解决融资难、融资贵、资金瓶颈等问题。双方针对协会会员单位就“财银保”产品在会员单位全面推开达成共识,帮助会员单位搭建金融互助平台,做大做强企业。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扶贫办发布的《湖南省贫困县精准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准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是指在51个贫困县参与精准扶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申请用于扶贫产业项目的贷款(不含扶贫小额信贷)时,以向保险公司投保,银行以保单作为担保的方式向投保人发放贷款,当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贷义务并在等待期结束后,由保险公司按照相关约定承担贷款损失赔偿责任的保险业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贷款申请人,要投资参与产业扶贫项目、能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产业致富。试点银行要有满足精准扶贫贷款保证保险需求的信贷产品等,试点保险公司要有满足精准扶贫贷款保证保险的保证保险产品等。
“资金跟着扶贫对象走,扶贫对象跟着能人走,能人和扶贫对象跟着产业项目走,产业项目跟着市场走。”省财政厅副厅长欧阳煌对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他表示,精准扶贫“财银保”政策试点启动,进一步创新了省财政金融扶贫工作新路径,一是要在对象方面,甄别好“一链三主体”,在“财银保”政策链条上,有三个关键主体即:贷款申请人,试点银行,试点保险公司。二是在流程方面,梳理好“五环节三限额”,即,合作金融机构对接,申请人资格确认,贷款申请,实施贷款调查及审批,贷款发放。贷款限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保险费率不高于贷款本息的2%。三是在政策方面,落实好“一补偿两补贴”。省财政统一设立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银行和保险公司按3:7的比例分担风险,补贴比例最高不超过80%,对精准扶贫特色农业保险保费予以50%的奖补。
附:申请流程:
1、合作金融机构对接。合作银行与保险公司建立“一对一”的对接机制和运行模式,并签订合作协议。
2、申请人资格确认。由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当地县级扶贫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精准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资格申请表》,扶贫部门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初始确认其是否具有申报资格。
3、贷款申请。经县级扶贫部门确认后,申请人持《精准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资格申请表》向合作银行和保险公司提出贷款申请和贷款保证保险投保申请。
4、贷款调查及审批。银行与保险公司分别对贷款申请人进行独立资信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并进行独立审核。对于同意承保的,保险公司向银行出具《承保意向书》。银行收到《承保意向书》后,结合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就是否同意贷款以及贷款条件给出明确意见。
5、贷款发放。贷款审批通过的,银行将《贷款审批单》签章后发送保险公司,并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保险公司向借款人收取相应保费,签发《贷款保证保险单》。保险公司应将保单证本、保费发票等材料于出单三个工作日内送交银行,银行在收到保险单并核实放款条件后,将贷款一次足额发放到位,不得分笔发放。银行和保险公司不得收取贷款利息以外的管理费、服务费、手续费等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