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七一”表彰活动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7-06-20
关于“七一”表彰活动的通知
为纪念建党96周年,中共湖南省富硒生物产业协会支部委员会决定,在今年“七一”期间,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近两年来在协会及湖南富硒产业建设发展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比例
1、优秀共产党员在中共湖南省富硒生物产业协会支部委员会党员中评选。表彰名额为支部党员数的15 % 。
2、优秀党务工作者在中共湖南省富硒生物产业协会支部委员会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中评选。表彰名额为支部党务工作者人数的 20 %。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发挥带头表率作用。
2、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实绩突出,在湖南富硒产业发展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出突出贡献。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2、热爱党务工作,认真执行和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表现突出。
3、具有2年以上从事党务工作的经历。
三、评选推荐程序
1、评选推荐。评选工作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支部对自荐和推荐的基层党员认真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评审。推荐评选程序按照党务公开要求向党员群众公示并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2、支部审定。支部对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汇总、遴选,提出表彰名单。
3、集中公示。对拟表彰的优秀个人进行公示。
4、表彰。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拟于七一前夕进行表彰。支部将通过网络等形式对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主要事迹进行宣传。
四、评选要求
1、在推荐过程中,党支部要充分发扬民主,多方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切实把群众公认的优秀个人推选出来,达到激励先进、推动工作的目的。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的先进事迹材料要包含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受表彰奖励情况。总结的事迹要内容翔实、数据准确、事例具体。
3、上报材料为:《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见附表),用A4纸打印。以上材料请于2017年6月25日前报省富硒生物产业协会党支部,电子版报送至3158435150@qq.com。
中共湖南省富硒生物产业协会支部委员会
2017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