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专题部署“精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8-04-09
近年来,社会组织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类非法社会组织也呈增长态势,特别是一些非法社会组织拉大旗作虎皮,行骗敛财,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影响了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自2017年年底以来,根据民政部、公安部部署,湖南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对非法社会组织进行了初步摸排,取得了初步成效。
针对一些非法社会组织未经合法登记,擅自使用社会组织的名称,以服务国家战略、对接资金项目、颁发奖状证书等方式非法敛财和部分社会组织运营管理不规范、超越业务范围开展评比达标表彰、论坛研讨会等服务活动等问题,3月28日上午,民政部、公安部联合召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部署工作视频会,对集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作出部署。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各级分会场参加视频会议。
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唐白玉高度重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上午参加了全国视频会议,下午迅速召集相关厅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召开厅长办公会议,传达国家视频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湖南省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省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同志传达了国家视频会议精神。民政部、公安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分析形势,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对集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作出部署。公安部副部长李伟、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分别作了动员讲话,民政部党组成员、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詹成付宣读了专项行动方案,北京、上海、广东等地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负责同志作经验发言。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要通过这次行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会议明确,这次专项行动的整治对象主要为未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依法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在筹备期间开展与筹备工作无关活动的社会组织和未经公安部门登记、备案,擅自开展活动的涉外社会组织和离岸社团。
会议强调,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在前一段集中摸底排查工作的基础上,自2018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重点对利用“一带一路”建设、“军民融合”、“精准扶贫”等国家战略名义骗钱敛财和冠以“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予以打击整治。
会议指出,要坚持依法打击和源头治理相结合,通过完善日常监管和长效机制,集中取缔一批非法社会组织,查处一批利用非法社会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
省民政厅副巡视员余跃对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提出了要求。他指出,湖南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整体情况良好,但是登记管理工作存在不足之处;当前全省社会组织在推动经济社会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整体质量不齐,还存在部分非法社会组织以及社会组织非法活动。全省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制定符合湖南省实际的实施方案,将整治专项行动抓紧、落实,统筹推进、协作配合、加强监督,不断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执法力量,形成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思维自觉和长效机制。
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唐白玉对湖南省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她指出,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刻领会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意义,维护党和国家声誉,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二是科学制定方案。要根据民政部专项行动总体方案,加强与公安部门对接,结合湖南实际,调研梳理我省非法社会组织重点问题,突出本土化、抓住重点、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三是精心组织实施。要广泛动员部署。加强宣传造势,打压非法组织生存空间,为社会组织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工作协调,强化省级部门之间、厅内处室之间协调,形成合力,推进工作落实。要加强工作指导。对各市州特别是县、区民政部门执法薄弱,经验不足的情况,加强指导,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推动此项工作全面展开。要加大查处力度。民政部门扎实开展摸排,对呈现的线索进行梳理,对其中重点线索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日常监管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厅办公室、社管局、优抚处、安置处、军休办、双拥办、老龄办、厅信息中心等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湖南省民政厅官网)